证券日报 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提质主体责任

【证券日报|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提质主体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王建军: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提质主体责任
日前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联合广东省国资委组织召开提高广东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座谈会 。
深交所理事长王建军出席会议 , 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金融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人以及3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负责人、13家上市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
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 , 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主体 , 对上市公司群体质量提升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 截至目前 , 深市共有广东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3家 , 覆盖电子、公用事业、汽车、有色金属、传媒、交通运输、采掘、建筑装饰、化工等多个行业 。 2020年 , 13家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6亿元、3.6亿元 。
会上 , 国资部门和监管机构负责同志通报了有关政策精神、改革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 。 与会各方从用好用足资本市场夯实主业发展、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
王建军指出 ,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上市公司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 。 一是不作假 , 不做假账、不说假话 ,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二是不越界 , 守底线、负责任 , 做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上市公司;三是重回报 , 管理好企业 , 回报好投资者 , 做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四是抓主业 , 不盲目扩张、不粗放发展 , 做科学治理、稳健经营的上市公司;五是做表率 , 创新发展、引领发展 , 广东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要走在前列 。
2020年以来 , 在证监会领导下 , 深交所把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 分别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相关专项举措》等专项方案 , 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 持续开展实地走访调研 , 组织召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经验交流会 , 努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 , 深市上市公司质量持续稳步提升 。
目前 , 深市高风险类公司较2020年初下降约三成 , 高比例质押公司较最高峰时下降约五成 , 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进展 。 同时 , 深市国企通过战略性并购、产业整合等进一步优化结构、提质增效 , 2020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增长10.3%、31.4% , 整体质量稳中有升 。 深交所将积极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 , 按照证监会“四个敬畏、一个合力”要求 , 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工作理念 , 持续完善基础制度 , 着力提升监管质效 , 不断深化沟通协作 , 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 推进构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长效机制 , 与市场各方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再上新台阶 , 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
会后 , 广东省国资委下属中金岭南、粤水电、风华高科、宏大爆破四家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大厅举行2020年度暨2021年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 , 逾19万人次通过现场互动、线上浏览等方式参与交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