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网 如何设定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三 )


综合上述情况 , 建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要简单的将是否涉诉作为企业能否参加投标的决定条件 , 而应该有区别地进行处理 。
比如 , 可以考虑将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作为拒绝企业投标的条件之一 , 或在评标时进行不利量化 。 为防止投标人作假 , 可同时规定如果投标人进行虚假承诺 ,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在特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 , 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
问题七:可否以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为由拒绝企业参加投标?
近年来 , 很多企业 , 尤其是大的企业集团都颁布实施了供应商管理制度 ,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是供应商评价机制 。 企业或企业集团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定期对有交易往来的单位进行评估 , 如果某些单位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即黑名单)的 , 则其无权参加该企业 , 甚至整个企业集团组织的招标活动 , 即使参加 , 招标人亦将予以拒绝 。 事实上 , 如果处理不当 , 上述做法很容易被认定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 确需以被列入黑名单作为拒绝企业投标的理由时 , 应注意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理由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 , 情节严重的 , 可依法取消其投标资格: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 。 有上述情形的企业可列入黑名单 。
(二)企业同意招标人提出的黑名单确定依据 。 如果招标人提出的黑名单确定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 招标人应在拒绝列入黑名单企业参加投标前取得该企业对相关标准的书面认可 。 可以统一要求有交易往来企业提交书面承诺 , 或在企业参加投标时要求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相关承诺文件 , 以避免发生争议甚至引起投标人的投诉 。
(三)将企业列入黑名单所依据的事实客观存在 。 无论招标人是依据法律规定还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机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 , 其前提条件都是该企业确实存在相关问题 , 且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 。 比如 , 法律规定 , 投标人不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 情节严重的 , 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 但是 , 这里所说的投标人不履行义务并不是招标人单方面决定的 , 理论上如果投标人不认可 , 需要有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才能确定 。 因此 , 对投标人“犯罪”证据收集往往是最困难的 , 招标人需有足够的重视 , 否则 , 极易引起纠纷 。
问题八:如何设定EPC总承包投标人的资格?
EPC总承包是近年来被逐步推广应用的工程建设模式 , 如果EPC总承包商具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 , 将会大大减轻业主的管理压力并有效转移项目建设风险 。 但是由于部分项目业主对EPC总承包商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不太了解 , 设定的资格要求缺乏合理性 , 导致通过招标选择的EPC总承包商并未达到预期目标 , 对工程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 。 为了能够选择到理想的EPC总承包商 , 在设定EPC总承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明确EPC总承包投标人所需具备的资质及相应等级 。 与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不同 , 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EPC总承包的资质规定 , 从理论上讲 , 任何企业都有资格成为EPC总承包商 。 有些项目业主在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中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EPC总承包一级或几级资质 , 属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缺乏了解所致 。 虽然国家没有专门针对EPC总承包的资质等级规定 , 但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 , 在招标时仍然需要明确对于EPC总承包投标人的相应资质等级要求 , 只是不能要求投标人具有EPC总承包一级或几级资质 。 比如 , 可以根据工程规模规定EPC总承包投标人需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或其他适当级别的资质;或者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 原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说明 。
(二)确保EPC总承包投标具有竞争性 。 有些项目业主为了能够选择到实力较强的总承包商 , 对总承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 结果经常适得其反 , 有资格参加投标的单位很少 , 导致竞争性不够 , 报价居高不下 。 比如 , 招标文件规定 , 总承包投标人既要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又要具备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者规定投标人需为具备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 , 并有若干个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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