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上交所已作出308单纪律处分 处理复核事项13件

本报采访人员 昌校宇
近年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聚焦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强化“零容忍”震慑 , 及时对各类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 。
总体来看 , 2019年至今 , 上交所共计作出308单纪律处分 , 涉及329家上市公司、1134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及相关主体 。 严厉查处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控缺陷等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违规行为 , 处理相关案件共计55起 , 占期间纪律处分总数的17.86% 。
与此同时 ,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 上交所持续完善纪律处分听证、复核制度和运行机制 , 针对当事人就纪律处分提出的复核申请 , 及时组织复核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 发挥自律监管内部救济机制功能 , 同时通过复核机制 , 明晰自律监管逻辑和标准 , 传递一线监管立场 。 同期 , 上交所共处理复核事项13件 , 占期间纪律处分总数的4.22% , 涉及复核申请人共计58名 。 相关复核案件主要特征如下:一是公司类型较为集中 , 主要为高风险上市公司;二是违规类型较为集中 , 主要为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突出问题;三是申请主体较为集中 , 相关复核申请人中95%以上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关键少数“掏空”公司类3起
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掏空”上市公司类案件复核情况来看 , 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较为集中 , 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 对关键少数主导实施的“掏空”上市公司行为 , 上交所予以严厉惩戒 。 同时 , 公司的董监高未勤勉尽责 , 对控制权行使缺乏有效监督约束 , 也是此类违规行为频繁发生的原因之一 , 上交所对其一并予以相应惩戒 , 以督促其勤勉履职 。
此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3起 。 从基本案情来看 , 主要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 , 越过公司内部控制和决策程序 , 实施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开展不当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 , 涉及金额巨大 , 情节恶劣 , 如某控股股东违规接受上市公司共计37笔担保 , 合计金额超40亿元 , 导致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从复核申请理由来看 , 申请人主要提出违规行为涉及极端犯罪难以防范 , 相关责任人对此不知情 , 独立董事不参与日常经营不应承担责任等 。
从复核审议情况来看 , 复核委员认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始作俑者”和实际受益方 , 对违规不知情的理由实难令人信服;董监高未能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 缺乏持续、深入关注和有效的监督举措 , 未能达到勤勉尽责标准 , 不能以违规行为涉及犯罪、不知情、不参与为由推卸其应尽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有效内部控制、依法合规运作负有法定义务 , 在其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下 , 理应承担责任 。
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类5起
就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类案件复核情况来看 ,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 是至关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 。 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应当充分认识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的严肃性 。 上交所通过实施违规惩戒 , 督促董监高充分运用法律、规则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手段勤勉履职 , 及时关注年报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 , 保证上市公司及时依规披露定期报告 , 推动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
此类案件提起复核的共有5起 , 占比呈上升趋势 。 从基本案情来看 , 除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外 , 未按时披露年报、全体董监高年报不保真案件时有发生 , 如某公司延迟披露年报达4个月之久 , 再如某公司全体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 严重影响投资者获取投资决策信息 , 又如某公司存在年报编制不规范且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 , 市场影响恶劣 。
从复核申请理由来看 , 申请人主要提出年报审议时间不足、董监高有权对年报不保真、不认可年审会计师意见等复核理由 。
从复核审议情况来看 , 复核委员认为 ,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年报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重要的法定义务 , 董监高应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年报编制事项 , 督促公司及时解决年报编制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 而非仅在年报审议时点 , 被动等待公司发送年报 。 公司与会计师意见不一致等是需要董事、监事和高管积极履职解决的问题 , 而不是免责的理由 。 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对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的保证义务以及异议机制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 董事、监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发表异议 , 应当发表明确具体的意见并陈述理由 , 不能以笼统的不保真声明免除其法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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