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视野 律师声明!撰文者陈某某就发布保德金山煤业假消息进行公开道歉

忻州视野 律师声明!撰文者陈某某就发布保德金山煤业假消息进行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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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视野 律师声明!撰文者陈某某就发布保德金山煤业假消息进行公开道歉

【忻州视野|律师声明!撰文者陈某某就发布保德金山煤业假消息进行公开道歉】
中国报道山西快讯(记者李萍  瑞东民)今日(5月9日)下午 , 在接到律师函及委托人提供的详细资料后 , 某报陈某就编辑发布“山西保德县神达金山煤业涉嫌瞒报安全事故”一信息公开声明 , 称信息来源属于误传 , 其本人并未认真核实就随意编辑几段文字断章取义进行网络传播 。 针对发布的失实文章 , 陈某表示后悔并愿意公开道歉 。
通报介绍 , 经过律师的介入 , 在微信圈散布谣言、发布虚假消息的一名人员已被取证 , 将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报案 。
陈某表示 , 5月8日下午 , 自己未加核实就将随意编辑的文章在自媒体平台随意发布 , 导致被大量转载 , 经严格核查和针对提供的信息资料查阅后 , 陈某承认此文严重失实 , 并给企业和政府造成了不良影响 。 5月9日下午 , 陈某发文公开道歉 。
目前 , 部分自媒体平台在接到举报和投诉材料后 , 主动删除失实信息 。 根据资料显示 , 公安机关对失实新闻同样有提示:广大网民在网络上获得自由表达权利的同时 , 也要承担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义务 。 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 , 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 , 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5月8日(星期六)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 国家网信办明确表态:“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作风、铁的手腕从严整治网络乱象” 。
针对此事件 , 段律师表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新闻报道对他人人格的侮辱和诽谤主要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的形式出现 , 或用恶毒、污秽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谩骂、挖苦、讽刺;或通过文字、图形等侮辱他人;或通过文字把捏造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等等 , 都可能会被认为对他人的人格具有贬损性而构成侮辱诽谤 , 从而导致侵权 。 另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规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或“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 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 也即是说 , 即使没有侮辱诽谤的内容 , 但只要报道内容严重失实或者评论错误 , 而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事实 , 名誉侵权依然成立 。 这在褒贬性新闻报道引起的侵权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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