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哥见解 顺丰兼职的骑手刘某,到医院看病期间猝死,刘某妻子:是累死的,顺丰要承担责任

社哥见解 顺丰兼职的骑手刘某,到医院看病期间猝死,刘某妻子:是累死的,顺丰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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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哥见解 顺丰兼职的骑手刘某,到医院看病期间猝死,刘某妻子:是累死的,顺丰要承担责任

近日 , 在上海做顺丰兼职的骑手刘某 , 请假到医院看病期间猝死 。 妻子张某认为丈夫是累死的 , 顺丰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 她称张某从去年12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 , 开始给顺丰送件 , 每天工作12个小时 , 没有休息过一天 , 月工资有1万多 。 事发后 , 顺丰公司愿意给2万元安葬费 , 但需要签订免责协议 , 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 顺丰公司回应称 , 刘某是兼职骑手非正式劳务关系 , 猝死发生在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 , 公司准备给家属一些人道主义补偿 , 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

前几天上海一个57岁的出租车司机坐在出租车里猝死 , 这才几天又有新闻爆出35岁的外卖骑手猝死 。 从工作强度来看 , 每天工作12个小时 , 过年都没有休息 , 确实十分辛苦 , 但这就是许多人的真实生活 , 活着就是工作 。 虽然十分无奈 , 但可能刘某家属确实无法向顺丰主张赔偿 。 刘某所从事的工作虽然名为兼职骑手 , 但事实上就是全职在做这个 。 这和许多外卖骑手是一样的 , 就是通过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 , 约定按照件数计算报酬 , 每件的报酬比正式员工要高 。

虽然是专门为顺丰送件 , 却并非顺丰公司的员工 。 这种行为类似于劳动派遣 , 但却并非劳动派遣 。 因为刘某这种兼职骑手签订的协议并非劳动合同 , 而是叫做了《共享经济平台服务协议》 , 是一种兼职行为 。 并没有强制上班时间的要求 , 可以选择接单或者不接单 。 这种新型用工模式是随着外卖、快递业的发展出现的一种新模式 , 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目前还没有特别的法律约束 。 如果简单适用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来确定 , 这些骑手的权利可能会难以保护 , 需要国家出台新的法律予以规范 。

【社哥见解|顺丰兼职的骑手刘某,到医院看病期间猝死,刘某妻子:是累死的,顺丰要承担责任】不过 , 从法律上来讲 , 即便刘某与顺丰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 可能也难以向顺丰公司索要赔偿 。 因为即便存在劳动关系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认定为工伤 。 ”工伤的范围也是有要求的 。 这个事件里 , 刘某是心源性猝死 , 并非意外伤害导致 。 虽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视为工伤 , 但也要求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 而刘某猝死并非在工作岗位上 , 所以难以认定为工伤 , 自然无法获得赔偿 。 因此 , 现在通过与顺丰公司协商 , 取得一部分补偿可能是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法 。 现代人 , 还是要更注意休息和健康 , 不要把自己逼的太苦 。 毕竟 , 身体才是根本 , 是数字前面的1 , 其他东西都是后面的零 , 身体没有了 , 后面的零再多也没有意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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