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报 标准不一、“一刀切”……电影票退改依旧难,背后“套路”多?( 二 )



专家:影院和平台需完善机制 ,
提升观众体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经营者单方规定“电影票售出概不退换” , 属于以格式条款对消费者进行的不公正规定 , 也即“霸王条款”和“行业痼疾” , 应予以纠正 。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福来说:“影院排片实际上还是看观众的反应 , 排片量与观众上座率息息相关 。 如果一部影片在上映初期因宣传推广力度大等原因引发热议 , 上座率非常高 , 那么影院也会相应增加排片量 , 反之随着热浪过去 , 上座率直线下滑 , 影院则很快减少场次 。 一些‘饭圈粉丝’因为吃透了影院的排片规则 , 在上映初期大量囤积电影票 , 开场前再进行退票的行为确实会给影院造成损失 。 但影院也应该建立科学预防恶意刷票的机制 , 而不是将矛盾转嫁给消费者 , ‘一刀切’地限制退票、改签 。 ”
对此 , 李福来表示 , 一方面 , 恶意刷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判定并进行针对性预防;另一方面 , 影院可以提前告知观众上座率低于一定比例就更换影片 。 由此可见 , 影院防止恶意刷票而限制退票、改签的理由站不住脚 。
李福来建议 , 影院或第三方购票平台可参照火车票的“退改签”规定 , 依据退票或改签时间收取比例不等的手续费 , 也可以通过实名制购票 , 限制退改签次数来预防恶意刷票;影院或平台有义务为顾客提供亲民便利的服务 , 尽量精简手续流程 , 并明确向观众告知“退改签”规定 。
“观众购票前一定要多看看标注 , 如线上购票时 , 平台会提示支持或不支持退票、改签 , 购票付款前在相应的位置也会有显示 。 到影院进行现场购票的观众 , 也应注意票根后面关于退改签情况的说明 。 ”李福来说 。
■作者: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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