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扒哥 在美国打工22年,攒下千万财产托人带回国给姐姐保管,但姐姐突然去世,钱被其家公取走

海外扒哥 在美国打工22年,攒下千万财产托人带回国给姐姐保管,但姐姐突然去世,钱被其家公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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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扒哥 在美国打工22年,攒下千万财产托人带回国给姐姐保管,但姐姐突然去世,钱被其家公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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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名男子刘先生 , 从1997年开始在美国打工 , 攒下千万财产送回国 , 交给姐姐保管 , 没想到姐姐一家突然去世 , 由其家公继承了财产 , 家公便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 远在美国的刘先生只能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 最近法院作出了判决 。


一家人被姐夫杀害

姐姐家公将钱取走
【海外扒哥|在美国打工22年,攒下千万财产托人带回国给姐姐保管,但姐姐突然去世,钱被其家公取走】刘先生自从1997年开始在美国打工 , 通过亲属或朋友从美国以现金形式带回到中国国内 , 交给姐姐刘女士代为保管 , 以便用于自己将来回国养老使用 。

刘女士就将这笔钱以自己的名义存钱 , 或者买了理财产品 。 没想到在2018年2月24日 , 刘女士的丈夫丧心病狂 , 将丈人、丈母娘和妻子全部杀害 , 最后自己也烧炭自杀 , 仅留下一个孩子 。

一家人去世后 , 刘女士的家公成为孙子的监护人 , 并以此办理了公证 , 到多家银行将刘女士名下多个账户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变现 , 以提取大额现金形式将刘女士名下款项提出 , 总共680万元人民币被取走 。
远在美国的刘先生一下慌了 , 这笔钱是他20多年来辛苦打工 , 原本是想着将来回国养老的 , 全部被姐姐的家公取走 , 于是他委托两名律师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姐姐的家公把这笔钱还回来 。
老板作证
自己就带过29万美元现金
刘先生在美国对老板非常衷心 , 在一家中餐馆一干就是15年 , 老板也投资以桃报之以李 , 早在2005年的时候 , 刘先生的月收入就能达到7700美元 , 并且包吃包住 , 因此刘先生每个月的钱都能攒下来 。

因此 , 刘先生的老板愿意回国在法庭作证 , 他说曾以个人名义为员工在银行开具保险箱 , 刘先生将工资、护照等重要物品都放在保险箱 , 刘先生赚的钱 , 都通过朋友或亲戚带了回去 , 仅他一个人 , 这几年就为刘先生带过29万美元现金 , 交给刘先生的姐姐保管 。
老板还还将了一个细节:他到刘女士家的时候 , 发现刘女士还是住在小房子 , 他就开玩笑说弟弟给了这么多钱怎么不换大房子 , 他姐姐说:“这些都是弟弟的钱 , 不是我的 。 ”
帮刘先生带过钱的亲戚和朋友也纷纷出庭作证 , 刘女士一家都是普通工薪阶层 , 仅能够维持基本生活状况和购买房屋 , 无大额存款收入的来源及可能性 。
法院判决
家公必须把钱还给刘先生
一审法院认为 , 结合刘女士和丈夫是退休职工的客观事实 , 对比了两人的银行工资流水 , 无法证明这笔巨额钱财属于刘女士 。
结合刘先生的老板 , 以及帮刘先生带过钱的亲戚和朋友的证词 , 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 证明刘女士名下的大额存款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 是刘先生通过亲朋好友从美国带回来的美元现金换汇后的存款 。

除此以外 , 刘先生对于姐姐保管的资金数额记忆非常清楚——总额1180万元人民币 , 弟弟保管了500万元 , 姐姐刘女士那里保管了680万元 , 而法院经过一年的调查 , 才统计出刘女士名下的666.6万元的财产 。
因此 , 刘先生的主张更符合常理 , 一审法院判决刘先生胜诉 , 刘女士的家公必须立即返还刘先生在刘女士名下代为保管财产 573.6 万元 , 以及刘女士购买的 35 万元基金、3 万余元理财产品分红 , 以及理财产品余额 53 万余元 。
刘女士的家公进行了上诉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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