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 互联网贷款监管政策收紧 过渡期留出充分整改时间

在对互联网存款进行规范后,监管还打出组合拳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 。2月2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出炉,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了三项限制性定量指标,并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根据《通知》,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
【电子商务|互联网贷款监管政策收紧 过渡期留出充分整改时间】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通知》中明令禁止跨地域展业这一规定最具杀伤力 。对于没有技术、获客能力的中小银行,尤其是偏远地区经营互联网贷款的中小银行,其本身不具备覆盖省外客户的能力,将给这些机构带来不小的影响 。
业内人士还分析认为,《通知》关于独立自主风控以及联合贷款等相关规定,也将对互联网贷款展业相关的银行和科技巨头带来较大影响 。
电子商务 互联网贷款监管政策收紧 过渡期留出充分整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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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收紧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在互联网贷款“基本法”印发半年后,为何监管部门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加码规范?
对此,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办法》发布以来,监管部门发现,各机构执行效果和整改力度存在差异,特别是在独立实施核心风控环节、加强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部分机构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与《办法》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风险隐患 。
比如,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有利于各类机构间优势互补、提高效率 。但在实践中,个别银行存在信贷风险管理薄弱、与合作方权责利不对等等情况和问题,损害了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
基于此,《通知》在《办法》基础上细化了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提出了量化标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测算确定的,同时也考虑到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避免监管套利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 。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采访人员表示,《通知》大幅度收紧了互联网贷款政策要求,是对《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修正,主要目的在于,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
对银行、机构影响几何
在市场看来,此举是为了规范银行经营,避免金融脱实向虚 。同时,市场也普遍关注,这一监管要求对互联网贷款合作双方(银行、合作机构)将会带来多大的影响 。
对于银行而言,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普遍模式就是联合贷 。在业内人士看来,联合贷给银行带来的好处主要在于获客成本的降低、业务收益的增加以及规模的扩大 。但在联合贷开展过程中,一些机构为了吸引资金方违规兜底承诺,使得风险较为集中;或者存在风险承担与风控能力不均衡的情况,留下一些风险隐患 。
《通知》出炉后,有机构人士曾对采访人员表示,这一政策对与银行合作机构来说属于强监管,政策收紧 。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认为,从行业来看,对合作机构影响更大 。《通知》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限额指标等要求,会把银行的合作余额、杠杆率严格管住 。
某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则对采访人员表示:“我们属于银行下游生态,肯定对我们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目前还需要看银行的反应,《通知》主要是对商业银行影响较大 。”
另有网贷机构人士称,中小银行出资受限后,合作机构面临着资金来源少、资金成本高等问题,利润可能会大幅缩水 。
根据《通知》,在《办法》基础上细化了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提出了量化标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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