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反传销团队 安徽一女子参与“理想家园”传销组织 发展1.3万余人被判5年6个月

李旭反传销团队 安徽一女子参与“理想家园”传销组织 发展1.3万余人被判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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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反传销团队 安徽一女子参与“理想家园”传销组织 发展1.3万余人被判5年6个月

“理想家园”网络传销案发展会员52万余个 , 会员层级30层 , 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亿元 。 其中“华哥体系”发展会员9.4万余个 。

2月6日 , 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起网络传销案 , 上诉人杨某平加入“理想家园”网络传销组织 , 积极发展下线会员1.3万余个 ,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 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以来 , 以陈某炉、史某飞、陈某水、李某、吴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首的传销组织为实施传销犯罪活动 , 通过组织传销团队 , 制定传销模式 , 搭建“理想家园”网络传销平台(以下简称“理想家园”) , 设置传销奖金奖励制度 , 组织策划宣传活动 , 大肆发展下线会员 , 以“买卖红酒”为名 , 欺骗和引诱他人注册成为会员 , 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 , 要求会员必须购买排单币才能在平台上进行排单交易 , 设置了极具诱惑力的奖励制度 , 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从2016年9月20日至2019年5月20日 , “理想家园”共计有会员账号522750个 , 会员层级30层 , 涉案金额400余亿元 。 其中陈某炉的“华哥体系”下线会员账号94860个 , 发展下线会员23层 。
被告人杨某平与陈某炉曾经一起加入过“MMM”项目 , 2016年9月 , 陈某炉联系杨某平要其加入“理想家园” , 杨某平同意后成为了陈某炉的下线会员 。 为了获取利益 , 杨某平通过口口相传、使用微信推广、开展旅游活动等方式发展下线会员 。 至案发时 , 杨某平共注册了2个账户 , 最高层级的账户在第4层 , 发展会员层数18层 , 下线会员账号13627个 , 从中获利1299165元 。
2020年1月5日 , 被告人杨某平被民警抓获到案 , 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平伙同他人 , 以推销商品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 ,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 , 被告人杨某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 追缴被告人杨国平违法所得 , 上缴国库 。
一审宣判后 , 被告人杨某平不服 , 提出上诉 。 上诉人杨某平提出其不是主犯 , 原判量刑过重 , 请求从轻处罚 。

经查 , 上诉人杨某平以推销商品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 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 , 行为积极、主动 , 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 , 原审法院认定其为主犯并无不当 。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适用法律正确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 ,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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