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传播正能量 郑州一小伙继承父母房产,法院要求开未再婚证明,国家:此类证明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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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郑州市民魏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想要继承父亲房产 , 但是法院要求他开具一张国家明确取消的证明 , 这个证明可以说是让魏先生“跑断了”还没办成事 。
【社会热点传播正能量|郑州一小伙继承父母房产,法院要求开未再婚证明,国家:此类证明已取消】据魏先生介绍 , 他的父母拥有一套共同的房子 , 父亲在2014年去世 , 家人现在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 于是 , 他先是想到了公证这一方法 。

但是 , 由于爷爷年龄大了 , 表达不清楚 。 公证处认为爷爷不能明确地表达出来 , 他是放弃这个房产的 , 所以不能算有效公证 。
公证这条路走不通 , 魏先生在公证处的建议下 , 选择通过法院程序解决 。
魏先生将案件起诉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立案后 , 过了一个月 , 法院调解员要求郑先生去开两个有关母亲的证明 。 一个是证明母亲未再婚 , 另一个是母亲未收养或者寄养子女的证明 。

魏先生到民政局表示自己想要这类证明 , 但是工作人员告诉他 , 这些证明早在2015年时就已经取消了 。 像单身证明和未再婚证明之类的证明 , 国家早就不允许开了 。
魏先生又去社区求助 。 南大街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 也给魏先生出示了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 显示“婚育情况证明已取消” , 社区跟单位不允许再开此类证明 。
法院要求必须出具的证明 , 国家政策却早已取消 , 民政局、社区都开不了 。 所以 , 魏先生的房产继承陷入了困境 。

在向法院调解员解释过原因后 , 赵法官还是明确告诉魏先生 , 必须要有这两个证明 , 否则案件无法继续进行 。
在采访现场 , 魏先生拨通赵调解员电话 , 对方称 , 她需要抽时间请教一下领导 , 让魏先生先别急 。 并且表示 , 别的人都开出了这个证明 , 一般都是所在单位开 , 办事处是不给开的 。 在记者询问没有单位的人该怎么开时 , 对方称她也不清楚 。

在记者的帮助下 , 魏先生见到了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 , 询问关于魏先生房产继承情况 。 对方表示 , 首先要确定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都有哪些 , 这就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来证明他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
至于这个亲属证明 , 有很多途径都可以证明 , 包括户口本 。
但是对于“未再婚证明是否必须开具”这一问题 , 该工作人员始终未明确回答 。

国家之所以出台政策取消有些不必要证明的开具 , 例如证明“你妈就是你妈”之类的 , 就是为了精简老百姓办事流程 , 解决他们办事难、跑腿多的问题 。
法院的要求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 没有贯彻执行国家政策 , 会加重老百姓负担 , 削弱政府威信 , 不利于长远大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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