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关注 贵州一男子用200元引诱两名初二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已被判刑

时报关注 贵州一男子用200元引诱两名初二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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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关注 贵州一男子用200元引诱两名初二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已被判刑

据裁判文书网1月28日显示 , 贵州兴义一男子通过社交媒体结识了两名初二女生 , 该男子带两人外出游玩后 , 将她们带至宾馆 , 以兑现承诺为由 , 让两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 两人通过猜拳方式决定发生关系的先后顺序 , 最终 , 该男子先后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 近日 , 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 该男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7个月 。

 【时报关注|贵州一男子用200元引诱两名初二女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已被判刑】(图文无关)
据了解 , 2020年5月31日 , 毛某通过社交媒体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女生李某 , 李某年仅15岁 , 在当地一所中学内就读初二年级 。 在聊天过程中 , 李某向毛某借钱 , 毛某表示 , 如果李某愿意与他发生性关系 , 就可以给李某200元 , 李某同意了 。 当天下午 , 毛某开车到李某就读的学校门口 , 将李某接了出来 , 李某还带着她的同班同学苟某一起坐上了李某的车 。 毛某开车带两人在当地游玩 , 5月31日晚上 , 游玩结束后 , 毛某将两人带至附近一家宾馆内 , 毛某让李某兑现承诺 , 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 李某让同学苟某也一起参与其中 , 并承诺会分给苟某100元 , 苟某同意后 , 两人以猜拳的方式决定了与毛某发生性关系的顺序 。 当晚 , 毛某先后与李某、苟某发生了性关系 。

 (图文无关)
案发后 , 毛某被兴义警方逮捕 。 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 在法庭上 , 毛某向法官辩解称他并不知道受害人的实际年龄 。 法院认为 , 毛某在主观上没有主动投案的意图 , 客观上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因此 , 毛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 最终 , 兴义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3年零7个月 。

 两名在校住宿的受害人未满14周岁 , 身心发育还未成熟 , 毛某通过给予钱财的方式 , 引诱受害人脱离家长、老师的监护 , 在宾馆内与两名受害人先后发生了性关系 , 毛某的举动对受害人作出了错误引导 , 混淆了受害人对两性关系的基本认知 , 对受害人健康成长造成了影响 。 该案也告诫各位家长 , 重视对孩子的性教育 , 让孩子对两性关系有基本的认知 , 避免出现此类事件 。
作者:罗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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