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3号通告( 二 )


2.对拒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四、各镇(街道)可参照《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流程图(容纳50人以上)》(附件2)自行制定50人以下小餐饮店疫情防控流程 。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闽南网|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1年第3号通告】来源:泉港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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