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杂货铺 年底了,公司“不讲武德”,该怎么办?( 三 )


第一 , 该电子大厂在本地是纳税大户 , 或者占当地GDP比重较大 , 关于该大厂的劳动仲裁很多 , 所以该电子大厂跟劳动仲裁院负责接受仲裁申请的工作人员 , 有私底下的利益关系 。
第二 , 仲裁院无论接100件案子 , 还是1件案子 , 他们的月工资都是一样的 ,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 尽量对前来申请仲裁的打工人进行劝退 , 减轻自己和同事的工作量 。 这种现象 , 只要你去各部门办过事的 , 都应该深有感触 。 越是三四五线城市 , 这种现象越严重 。
小张也愣住了 , 厂长此时建议小张打开手机录音 , 只要拿到劳动仲裁不接受仲裁申请的证据 , 就可以直接到法院对公司进行起诉 。
不久 , 公司又给小张打来电话 , 要求重新协商 。 小张到了该电子大厂 , 在会议室等了2个小时 , 到了晚上 , 迟迟没有负责人过来协商 , 非常焦急 。
厂长推测 , 这是心理战的一部分 。 因为小张晚上还要回深圳 , 在会议室等的时间越长 , 心理越着急 , 就越容易妥协 。 因此建议小张 , 跟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声明 , 再等待半个小时 , 超过半个小时立马走人 , 要么周末公司派人到深圳协商 , 要么就等下周到法院协商 。
果然 , 一声明 , 不到10分钟 , 公司负责人过来协商 , 主动提出要请小张吃饭 。
厂长建议小张不要吃饭 , 协商一致后再吃饭不迟 , 否则吃人嘴短 , 拿人手软 , 在协商赔偿时 , 心态会处于劣势 。
当然小张也不可能像一个傀儡一样 , 完全按照厂长的要求做事 , 也有自己的想法 , 去参加了这个饭局 。 厂长建议 , 饭可以吃 , 但是要求不能降 , 原则不能退让 , 毕竟拿着公司的把柄 , 至少一个月综合工资附带加班工资是要坚持的 。
公司负责人、学校老师陪小张吃完饭后 , 说可以再多给500 , 但小张依然坚持原来的赔偿要求 。 这使得公司和学校有点气急败坏 , 威胁小张 , 让他爱去哪里告去哪里告 , 公司根本不怕小张去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 , 因为公司有很强的社会关系 , 还会让小A从此找不到工作 。
小张此时心里也有点打退堂鼓 , 毕竟人家都是本地人 , 公司规模这么大 , 确实在当地有很多关系 。 此时厂长推测 , 公司和学校是在虚张声势 , 垂死挣扎 , 小A本来是学生 , 他的工资附带加班工资本来就是以实习的名义 , 低于正常操作工的工资 , 没多少钱 , 且雇用小A也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的范围 , 公司和老师开始后怕了 。
这里 , 我们要做个战略分析 。 小A的工资一个月算下来也就4000左右 。 如果该公司计划动用社会关系 , 那么他付出的经济成本要远远高于4000元 , 由于公司违反《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证据确凿 , 这种状态下动用社会关系的代价更高 。 一旦把这个事情闹大 , 该学校的学生有样学样 , 那对公司和学校造成的损失 , 那是不可估量的 。
因此 , 厂长建议小张 , 直接走人 , 下周一请假直接到法院起诉 , 至少公司拿到法院传票后 , 还会找小张协商 , 4000元赔偿肯定是能拿到的 。
小张虽然感到麻烦 , 心里也有点不安 , 但还是按照厂长的建议 , 当晚返回了深圳 , 准备下周一到法院起诉 。
重头戏来了 , 第二天 , 恰好是周六 , 该公司实习老师专程从东莞坐车到深圳 , 找到小张 , 也没说太多话 , 直接微信转账4000元 , 收据也没打 , 然后就走了 。 小张跟厂长说时 , 厂长也感叹这位是个棒槌 , 同时也是该事件的炮灰 。
不难推测 , 公司和学校有很深的利益关系 , 受害者、被剥削者、被压榨者是该学校的学生 。 获益者一是公司 , 省掉了社保支出 , 且用实习的名义以低于市场价雇佣操作工;获益者二是学校 , 包括校长和相关负责人 , 当然具体获益多少 , 不得而知 。 获益者三是该带队的实习老师 , 除了正常的学校工资外 , 还能额外获得一些好处费 。
以上获益的大头是公司和学校 , 获益的小头是该实习老师 。 但是最后出事 , 需要赔偿的时候 , 该实习老师相对于公司和校长来说 , 是绝对的弱势群体 , 如果还想继续工作 , 继续赚这份钱 , 那就必须破财免灾 。 由该老师自掏腰包来赔偿小A , 也就是公司最后把经济赔偿转嫁到了学校头上 , 学校又把这个经济赔偿转嫁到了该老师头上 。
真的是大鱼吃小鱼 , 小鱼吃虾米 。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酷 , 利益也就是这么赤裸裸 。
以上是非常典型的公司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案例 , 国内的公司 , 尤其这还是国内知名的电子大厂 , 很多人都在使用该公司的电子产品(路由器)等 。 表面上该公司在国内还有比较好的名声 , 在招聘工程师时 , 以高工资著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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