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杂货铺 年底了,公司“不讲武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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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厂长大人(八神)
每到年底或者年头 , 不讲“武德”的公司就越来越多 。 尤其在这次“疫情”的加持下 , 今年 , 甚至明年“不讲武德”的公司 , 会来得更要凶猛一点 。
本来 , 我国目前是自由市场经济 , 劳动力可以自由买卖 ,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 , 劳动力只能买不能卖、只能招聘不能解雇 。 如果公司能严格按照劳动法 , 给于被解雇的打工人应得的权益和赔偿 , 大家好聚好散 , 则我们打工人也会感谢公司曾经给过我们的这段段共事经历 。

但是 , 实际的情形却是 , 公司在解雇打工人时 , 无所不用其极的妄想零成本解约 。 使用的常见手段就是故意将绩效打低 , 或者寻找员工日常工作中违反公司管理条例的小失误 , 比如迟到 , 早退等等 , 更或者寻找报销发票、出差审批、清洁和防疫措施等等一些瑕疵 , 来威胁员工违反了公司管理条例 , 要开除员工 。
公司还会说这是他们的好意 , 为了不影响你的离职证明和下家的背景调查 , 希望员工自己写一份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离职申请书 , 公司保证在证明和背调上给予你一定的方便 。
当然 , 很多打工人在第一次面临被公司辞退的遭遇时 , 大部分都是公司突然袭击 , 一时不知所措 , 在公司的威逼利诱下 , 很快签下了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申请 , 拿不到一分钱赔偿 。
但事实上 , 无论公司因何原因辞退员工 , 除非严格符合劳动法规定的3类 , 才能不需要进行赔偿辞退员工 , 否则至少都需要赔偿N+1个月的综合工资 。
能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3类开除员工的条件 , 是非常苛刻的 , 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公司都达不到这种情形 。 我们反过来再想一下 , 如果你符合被劳动法严格定义的3类被开除的条件 , 公司还会假惺惺的找你商量 , 让你写因“个人原因”离职吗?肯定是直接开除、辞退 , 顺带还要赔偿公司损失 。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 , 劳资双方是两个对立的阶级 ,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 , 一旦资产阶级认为能从无产阶级身上榨取最后一点利益的时候 , 无不使用其极的敲骨吸髓手段 , 逼打工人就范 。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 任何经历过被离职的打工人对这点应该都深有体会 。
国内的公司很多就是这么一类“不讲武德”的存在 , 牟利的模式无非就是上坑客户 , 下坑供应商 , 中间坑员工的做法 , 厂长将这类公司命名为“三坑公司” 。
这并不是歧视国内公司 , 欧美外资企业由于第一必须遵守国内劳动法 , 第二必须遵守国外劳工法(国外劳工法比国内劳动法更为严格) , 第三公司还要接受国际的人权组织、劳工组织以及公司内法律部门的合规监督和调查 , 所以 , 大部分会按照劳动法给予适当的赔偿 。
但是即便是国外公司也不要掉以轻心 , 如果某个分公司 , 某个事业部全是中国人的话 , 那跟国内“三坑企业”的做法 , 几乎会如出一辙 。 自己人坑自己人 。
劳动法规定的3类不用赔偿就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 和公司想零成本逼员工离职的手段 , 在后续的公众号文章中进行详细解析 , 本文分享在“职场一对一”咨询中的真实案例 , 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 。

小张(化名)是厂长的“职场一对一”的咨询者 , 11月底的一天突然紧急联系厂长 , 自己的表弟小A , 被东莞一家电子大厂(普联-TP-LINK)逼迫自动离职 , 要求签“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申请单 , 问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 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 。
经初步沟通了解到 , 小张的表弟小A是某中专的在校学生 , 年龄17周岁 。 学校以实习的名义 , 由某实习老师带队 , 到该电子大厂进行名义实习 , 实际上是做操作工 , 已经工作了2个月 。 工作期间 , 只签了一个三方协议 。 由于跟工厂的班长合不来 , 被班长排挤 , 穿小鞋 , 最后逼迫其离职 , 小A的实习老师也站在该电子大厂的一方劝小A自动离职 。

从以上内容 , 稍微推理一下 , 我们就可以看出 , 没有所谓的三方协议 , 因为三方协议是毕业生才有资格拿的就业证明 。 另外 , 没有签派遣协议 , 或者劳动合同 , 公司在这段时间是必须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 只要小A能提供自己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 , 就能申请到2+1个月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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