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杂货铺 年底了,公司“不讲武德”,该怎么办?( 二 )


该实习老师、该中专学校 , 跟电子大厂有合作关系 , 另外也有很深的利益关系 , 拿了不少好处费类似中介费 。 也就是说 , 该中专的学生在电子厂的工资 , 应该是低于普通操作工的工资的 。 中间有了学校和介绍人的抽成 , 且学校照样收了学生的学费甚至实习工作介绍费 。
哪怕一个劳务合同也勉强可行 , 但是企业跟小A们都没签 , 且17岁不到成年人年龄 , 这都非法用工了 。 这种发生在中专学生身上的事情 , 可谓司空见惯 , 但中专生“人轻言微” , 大家都只关注大学生就业 , 中专在校生更不懂社会 , 导致小A这样的被企业和社会中的多方甚至一个组长欺负 。
因此 , 建议小张 , 告诉其表弟 , 第一不要在任何协议上签字 , 第二要求公司给予3个月的综合工资赔偿 , 这个综合工资赔偿是包含加班工资的 。
否则 , 就去当地劳动仲裁院进行仲裁 。 同时 , 只要公司任何负责人或者学校老师找小A谈话 , 都要开录音 , 或者开视频 , 保存证据 。
小A虽然是中专学生 , 但是非常听表哥的话 , 无论在公司还是学校负责人找他谈话时 , 开录音 , 开视频 , 除了要求赔偿外 , 不签任何字 。
本来学生这个群体 , 尤其是未成年的学生 , 是非常容易被公司和学校欺骗的 , 可见之前公司和学校这样合伙处理过多少学生 , 拿过多少好处 。 但是小A却一反常态 , 软硬不吃 , 油盐不进 。
公司毕竟是出钱的 , 所以公司只好给学校施压 , 实习老师就替小A签了字 , 说这样也算小A自己离职 。
小A坚持只要不是自己签字的协议 , 一概不承认 。 这就让实习老师非常的生气 , 都气急败坏了 , 一怒之下 , 打了小A一巴掌 。
此时小A也懵了 。
相信有相当一部分人在中学挨过老师的打 , 大家潜意识里认为 , 是因为自己犯错了 , 老师才会打自己 , 打自己是为了自己好 。 但在本案例中 , 实习老师打小A , 是因为小A破坏了实习老师和公司的既得利益 。 这次 , 是学校和公司犯的错 , 但是被打的却是小A 。 非常滑稽 。
在原则里 , 必须要让故意犯错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 甚至要付出10倍以上的代价 。
孔子云 , 以德报怨 , 何以报德呢?
在这里心急火燎的跟你出谋划策 , 让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最后拿到了赔偿 , 也就说个谢谢;如果拿不到赔偿 , 会说我的水平真差 。 而公司和学校给了你一巴掌 , 还坑了你3个月的工资 , 你要是就此息事宁人 , 吃亏是福 。 你不仅对不起自己 , 更对不起厂长 。
因此 , 建议小A , 直接报警 。 就说自己被人打了 , 脑袋疼 , 可能是脑震荡 , 耳鸣 , 听不清声音 , 怀疑是耳穿孔 , 要求验伤 。
当然 , 这些都是只要病人喊疼就很难用医疗器材检查出来的 。 找一家三甲医院全部检查下来 , 花个3000多块钱也是常有的事 。 这个钱都需要实习老师支付 。
我们的目的很简单 , 就是给犯错的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 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 不检查也行 , 给2000块钱私了 。 一个巴掌2000块 , 这也是一二线城市的正常市场行情 。
最后 , 虽然报了警 。 但是小A的家里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 , 让小A就把挨打这件事忍了下去 , 没有要求验伤和赔偿 。 这巴掌打在小A脸上 , 疼在厂长心上 。
忍也就忍了吧 , 毕竟小A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学生 , 心里并不具有挑战公司和学校的巨大勇气 。 厂长在上高中时 , 还经常被班主任给骂哭过呢 , 并不比小A强多少 。
第二天 , 厂长建议小张帮表弟小A去申请劳动仲裁 , 诉求就是要求3个月综合薪资的赔偿 , 理由是未签劳动合同 , 且公司单方面解雇员工 。
小张从深圳一到东莞 , 就接到了小A实习老师的电话 , 要求协商私了 。 态度完全没有之前的嚣张跋扈 , 在法律面前一副有事好商量的怂样 。
小张赶到该电子大厂后 , 公司表示只愿意象征性的赔偿1500元 。 厂长建议小张 , 这没什么好谈的 , 我们也不愿逼公司太急 , 但是至少一个月综合工资赔偿附带加班工资 , 否则就劳动仲裁院谈 。 公司当然不同意 , 从资产阶级口里夺食哪怕是自己应得的赔偿 , 都没那么容易 。
小张立马到了当地的劳动仲裁院 ,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院的工作人员问小张 , 因为什么事要仲裁 。 小张说 , 自己的表弟被公司无理由开除 , 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
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说 , 该电子厂人事部门经理是不是王某某 , 既然公司要开除小A , 那么肯定是小A的不对 , 否则为什么会开除小A呢?大家不要吃惊 , 理论上来说 , 劳动仲裁院的工作人员是不应该说这样的话的 。 但说这样的话 , 意味着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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