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发布 最新!江西发出第20号令!事关出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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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发布了第20号令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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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2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 , 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 , 全球疫情仍在蔓延 , 全国多地疫情散发 , 我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 。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 “两个严禁” “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赣州发布|最新!江西发出第20号令!事关出行,非常重要】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 , 凡出入以下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的人员 , 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 。
1.学校、医疗机构出入人员;
2.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汽车、地铁、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和乘客;
3.机场、铁路车站、地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4.水产品、冷冻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5.商场、超市、购物中心、药店、酒店、宾馆、单位食堂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7.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歌舞厅等场所的出入人员;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监管场所等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9.在密闭空间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人员;
10.其他通风不良或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 。



二、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 , 加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 , 落实“1米线”专人管理制度 。对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 。同时 , 做好老年人、未成年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监管责任 , 加强对重点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 。 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 , 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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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 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宋亚丽 校对:熊小勤
编审:谢东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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