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网合肥 土拍预告 合肥经开区推出2宗科研地,暂定12月18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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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
1、竞买人不足3家(不含3家)的 , 由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或转为挂牌 。
2、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 , 由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其中:
【乐居网合肥|土拍预告|合肥经开区推出2宗科研地,暂定12月18日拍卖】经开区JK202010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
经开区JK202011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
说明: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2018年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 提高土地出让工作的透明度 , 便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务操作 , 自即日起 , 市土委会研究批准的土地供应方案中 , 对竞买的公司法人提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的 , 该公司法人如提供自身具有的开发资质 , 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 , 或提供该公司法人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 , 或提供持有该公司法人股份比例最大的母公司所属持有股份比例最大的子公司具有的开发资质 , 均视为符合开发资质要求 , 允许该公司法人报名竞买 , 但不允许多个公司法人使用同一开发资质报名参与同一宗地竞买 。 对开发资质超出有效期的 , 如能提供原资质审批机关出具的其开发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 , 也视为具有开发资质 。
为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 尽可能避免关联公司报名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 最大限度地防止围标现象发生 。 经市土委会批准 , 自即日起 , 竞买人在办理含有商品居住用途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 , 须提交其控制的子公司、控制其的母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其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书面承诺 。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 , 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 ,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查实后 , 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纳入自然资源市场信用“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报名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土地竞买的处理 。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 , 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 , 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 , 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 , 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 , 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 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 , 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 , 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并认真阅读 。 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网上交易的最终结果 。
2、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 , 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 , 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 , 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联合竞买的 , 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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