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争再起波澜14亿赔偿官司发回重审 缠斗多年加多宝滑落巅峰( 五 )

  2015年1月22日 , 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 将起诉状记载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加多宝广东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2.93亿元 。 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

  2018年7月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作出了上述(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

  加多宝集团和广药集团均不服上述判决 , 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 于2019年4月3日 , 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 7月1日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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