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争再起波澜14亿赔偿官司发回重审 缠斗多年加多宝滑落巅峰( 四 )

  实际上 , 在此之前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关于“王老吉”注册商标已缠斗多年 。

  2012年5月 ,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 ,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 , 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

  2014年5月 , 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多宝(中国)、广州加多宝、浙江加多宝、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提起诉讼 , 要求赔偿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3亿元 。 其中 , 加多宝集团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 , 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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