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争再起波澜14亿赔偿官司发回重审 缠斗多年加多宝滑落巅峰( 三 )

  近日 , 加多宝官方微信发布公告表示 , 7月1日 , 加多宝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 , 裁定书认定 , 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 , 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 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 并将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

  据了解 , 上述第1号民事判决 , 是于2018年7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 , 由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中国”)及广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加多宝”)、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加多宝”)、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加多宝”)连带赔偿广药集团14.4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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