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动车号牌保留新规定


法律主观:
新的号牌管理改革还放宽了使用原车号牌的时限 , 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 , 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也放宽了 , 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
法律客观:
【成都机动车号牌保留新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二)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 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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