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贫困人员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济宁困难就业人员就业补贴


济宁贫困人员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济宁困难就业人员就业补贴

文章插图
一、贫困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文件依据 。《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111号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8〕37号) 。
2.申请条件 。年满60周岁、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口 。
3.落实标准 。自2018年12月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二、贫困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
1.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贫困人员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50号) 。
2.申请条件 。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 。
【济宁贫困人员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济宁困难就业人员就业补贴】3.落实标准 。按1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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