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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 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婚姻法中对夫妻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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