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文章插图
贷款条件(同时满足):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三)单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含在其他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至少6个月,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
(四)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五)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 且为买受人;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提供认可的担保;
(九)其他申请条件 。
二套房认定
以下情况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属于该种情况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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