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疫情期间个人医保申报业务 泰安疫情政策咨询


泰安疫情期间个人医保申报业务 泰安疫情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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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登记申报业务
①单位业务:市直参保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登记申报业务,可通过泰安市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登录方式:泰安市医疗保障局网,首页右下角“单位网上服务”登录 。尚未报送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的,暂停报送 。
网上申报系统可办理业务:人员增减、基数申报、单位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个人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等 。
②个人业务: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不急需享受医疗待遇的,可待疫情结束后缴费 。2020年6月份之前因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特殊情况需要缴费的,缴费基数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 待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对缴费差额予以补缴 。
③医疗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医疗关系转出业务)需要开具医疗参保凭证的参保人员可将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或社保卡原件(正反面)拍照,以图片形式发至邮箱ylbxczjk@163.com,并注明转往接收地医保经办机构的通讯地址和本人联系电话,由我市医保经办工作人员核实后将参保凭证邮寄到新参保地医保部门;(医疗关系转入业务)参保人员将转入的《参保凭证》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邮寄给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37号国际会展中心 , 联系电话:0538—6266936) 。工作人员收到参保凭证后,将联系函直接寄往接收地医保中心,并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其他事项 。
医保咨询电话:6266936,69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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