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关于做好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聊城基本医保


2022年聊城关于做好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聊城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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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度假区社保中心,市直参保单位:
一、 缴费基数申报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原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2〕54号) 。
二、 缴费基数申报上下限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 , 进一步规范了职工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执行时间 。每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公告后,各统筹地区自公告之日的次月起,统一按公告的平均工资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公告之日的当月前(含公告当月)继续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平均工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封顶保底线” 。
按照以上规定,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下发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之前,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仍暂按下限为3746元 , 上限为18726元执行 。用人单位要按3746元及18726元保底封顶,如实申报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缴费申报时,可结合本人实际收入情况 , 在月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至上限18726元之间申报缴费基数 。
【2022年聊城关于做好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聊城基本医保】三、 缴费基数申报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单位(以下简称“参保单位”),需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四、 缴费基数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缴费基数的申报,打开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liaocheng.gov.cn/),登入“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点右上角“登录”后 , 选法人登录,用单位编号登入后(没有开户的单位首先联系医保部门进行开户),通过“缴费基数申报”功能直接办理(详见附件3: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如有特殊情况,参保单位可到所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
五、 基数申报流程
1. 拷取数据 。参保单位登入“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后,下载2022年度缴费基数报盘模板 。
2. 签字公示 。参保单位统计本单位缴费人员缴费工资信息,需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公示,有关纸质材料由参保单位留存备查 。
3. 法人承诺 。参保单位填写《聊城市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 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上传 。
4. 单位申报 。参保单位填写《聊城市参保单位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聊城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上传,如有特殊情况,另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 。
5. 核定入库 。参保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经网上经办或单位终端系统审核无误后,办理2022年度缴费基数入库、制定缴费计划、办理增员减员、申报缴费等业务 。
六、 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度假区社保中心,要做好缴费基数的宣传工作,确保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2.各参保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含退休人员)、工资总额,进行基数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明显低于行业工资指导线、涉及举报以及投诉案件、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少报漏报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的,按程序提交稽核处理 。
市直联系人:路洪伟
市直联系电话:0635-2189313 0635-2189253
网上服务平台技术电话:0635-6050901 0635-6050902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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