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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况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况有哪些 不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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