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清远市清城区公租房


清远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清远市清城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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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清远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清远市清城区公租房】1.申请 。
申请人凭身份证、工作证明到工作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然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工作所在地居委会 。
2.受理 。
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 。凡《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条件明显不相符的,一律不予受理 , 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准予受理的,应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当地住房保障部门 。
3.审核及公示 。
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学历、工作单位、社保缴费、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姓名、相互关系、年龄、学历、工作单位、住房、社保缴费等情况),公示期为10天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 ,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4.批准 。
公示后有投诉举报的,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 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批准为住房保障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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