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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渠道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扣缴客户端)办理,办税服务厅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二、申请条件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为应纳税所得额 , 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
【鞍山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 鞍山个人所得税怎么算】三、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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