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 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文件


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 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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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目
计税
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 注
乘 用 车
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排气量1.0升(含)以下
每 辆
120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排气量1.0升至1.6升(含)
300
排气量1.6升至2.0升(含)
360
排气量2.0升至2.5升(含)
660
排气量2.5升至3.0升(含)
1200
排气量3.0升至4.0升(含)
【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 毕节车船税征收标准文件】2400
排气量4.0升以上
3600

用 车


中型客车
每 辆
480
核定载客人数10人-19人,包括电车
大型客车
每 辆
600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 车
整备质量每吨
30
其他
车辆
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不包括拖拉机
摩托车
每 辆
60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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