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
4、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
6、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毕节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贵州省毕节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毕节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毕节公租房申请及毕节公租房补贴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毕节公租房指南 。
推荐阅读
- 毕节公租房申请材料详情 毕节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 毕节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毕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 毕节市二手房继承过户税费须知 二手房继承过户费用
- 毕节市二手房赠与过户税费须知 赠予二手房交易税费
- 毕节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毕节市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最新
- 毕节市房管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毕节市房管局在哪里
- 毕节市二手房交易“后遗症”须知 贵州毕节二手房出售
- 毕节市二手房交易途径 毕节市二手房交易途径查询
- 公务员坐牢后可以拿退休金吗 会不会被取消应有的待遇
- 毕节廉租房摇号程序 毕节廉租房摇号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