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重庆江北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市江北区疫情防控政策

【11月7日重庆江北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市江北区疫情防控政策】

11月7日重庆江北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市江北区疫情防控政策

文章插图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41号)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江北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经专家研判和江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 自2022年11月7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风险区,具体通告如下:
一、中风险区(6个)
(一)具体点位
石马河街道(5个):可乐小镇B区、金色年华A区、翠苑小区、新竹园小区、新城馨苑小区;
大石坝街道(1个):富润园小区1栋 。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 , 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2.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低为低风险区,调整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
3.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提供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
5.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
6.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
除上述中风险区外,辖区其他临时管控区域继续按照临时管控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二、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除上述已划定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
(二)管理措施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控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3.所在街道所有中风险区解除后 , 街道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江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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