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临时救助方式是什么 陕西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

【咸阳临时救助方式是什么 陕西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

咸阳临时救助方式是什么 陕西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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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救助方式与标准
1、临时救助采取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等方式实施救助 。
现金救助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个人实施现金救助时,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 , 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 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必要时 , 可直接发放现金 。
对于大额急难型救助或特殊事件、特殊对象的救助,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一次审批 , 分阶段救助的方式 , 提高救助精准度 。
实物救助 。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以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 。
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转介服务 。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缓解困难的,可以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镇(办)应当协助其申请相关救助;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转介服务 。
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资源的对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的有机结合 。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 , 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临时救助 , 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在临时救助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2、 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当地1至12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委托镇(办)审批额度应控制在人均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以家庭为单位救助时,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乘以临时救助标准计发 。
3、临时救助标准依据家庭状况、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因素设为支出型标准、急难型标准和“一事一议”救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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