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问题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
2、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问题】【法律依据】
《刑法》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 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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