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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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有哪些政策】凡是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将户口落在*沈阳市*的 , 身体健康 , 诚实守信 , 有创业能力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了《自主创业证》者 , 都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一般是2-5万 , 合伙创业不超过20万) 。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自主创业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 , 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 , 担保费由同级财政全额支付 。
*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办理程序*
根据辽宁省政府下发的《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文件 , 辽宁省持有自主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自主创业贷款 。
1、市人事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团委对申请人申请贷款担保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核发《自主创业证》
2、初审合格的有关申请资料报送同级担保机构 , 担保机构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 。
3、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 , 教育部门将申请人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有贷款担保协作关系的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审查 。
4、商业银行经审定同意贷款后 , 与担保机构签担保合同 , 与贷款申请人签贷款协议 , 及时发放贷款 , 并在申请人的《自主创业证》上注明已办理担保贷款 。
毕业生申领《大学生自主创业证》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办理: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沈阳市人事局毕业办 。
*办理地址:沈阳市人事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沈阳人才市场大厦5楼)
*可贷金额:3-5万 , 合伙创业不超过20万
*文件手续:见《大学生自主创业证》申领
*贷款利率:优惠(不能比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3%高)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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