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损失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 。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依据】
【无效合同损失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
- 肇事逃逸致死赔偿多少钱
- 公司裁员没有赔偿怎么办
- 事业单位辞职损失多大
- 什么是介质损失正切值
- 农村户口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力赔偿怎么办
- 车辆报废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报警后没有赔偿怎么办
-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有效吗
- 红灯被追尾应向对方索要什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