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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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的补偿有: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公司倒闭了员工怎么赔偿2022,已经工作2年公司倒闭员工补偿标准2022:
1、公司若辞退你的话,若单位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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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公司倒闭,与员工的 劳动合同终止,应当 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公司突然倒闭了怎么赔偿一、企业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
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
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
二、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三、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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