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所有权归谁

融资租赁所有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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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所有权归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的下列说法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
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融资租赁到期后所有权归谁融资租赁是没有所有权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归出租人所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融资租赁的车辆所有权归谁车辆融资租赁期间,车辆所有权归融资租赁的出租人所有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
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租赁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在出租人有过错时,两者对于交通事故损害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
2、明知道车辆有故障的所有人仍然转移占有;
3、明知借用人、租用人无驾驶资格和技能;
4、租用、借用人是其属员或者家庭成员;
5、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归谁法律分析: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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