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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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要注意到与所有权的关系问题 。
展览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但当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不是著作权人时,这时候展览权则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
展览权和发表权的异同没有侵犯其发表权 。因为发表权是指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诸于世,所谓公诸于世就是为他人所知,在发表形式并没有特赦的要求,只要作者决定将作品交付给第三人就可以认定为发表权的行使 。所以一旦作者将画赠送给了他人,就意味着他发表权的行使,而发表权属一次性的权利,一旦行使就没有了 。所以,受赠人接受画以后,就意味着作者已将发表权行使完毕了,既然发表权都不存在了,也就不存在侵犯发表权的可能了 。
著作权人应当怎么行使著作权的权利法律分析:著作权行使是指作者和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依法对作品的各种利用 。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由作者自己使用,也可由作者以外的人使用 。除了通过继承、赠与方式取得著作权使用作品之外,作者以外的人对作品的使用包括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
(4)他人通过合理使用的方式,使用他人作品 。影视制作者在制作影视作品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他人作品 。影视作品完成后,也需要他人使用才能获得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法律分析: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时应该注意,一定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 。由于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很多,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要转让的是部分权利还是全部的权利 。若是部分权利,则要将所转让的内容写清楚,以免以后发生争议 。还要把著作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 。另外,还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共有作品应如何行使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展览权和发表权的异同,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应注意什么】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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