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法,购买公有住房如何交存维修基金

购买公有住房如何交存维修基金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法,购买公有住房如何交存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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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 。
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法法律主观:
住房维修基金去哪里交?按规定归集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通知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规定:1、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要严肃查处房地产商擅自代收维修公共基金的行为 。房地产商已经代收的,要限期将代收款交至区县小区办;对于提高归集比例多收款的,要督促房地产商退还给购房人 。2、各区县房地局、小区办不得委托房地产商代为归集维修基金,对于擅自代收维修基金的单位,各区县房地局要严肃查处 。根据这两个文件的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将维修基金足额交至房地局,而房地产商不能擅自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法法律主观:
房屋维修基金 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法律客观: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公共维修资金怎么交法律分析: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 。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法,购买公有住房如何交存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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