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的遗言到底是什么,如何看待崇祯遗言的发展

崇祯的遗言到底是什么

崇祯的遗言到底是什么,如何看待崇祯遗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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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遗言:朕凉躬圣意,有伤天德,死去无颜见祖宗 。
【崇祯的遗言到底是什么,如何看待崇祯遗言的发展】故去面冠,以发覆面,任贼分割,无伤百姓一人 。
古人多重身后事,就是亡命之徒,也希望能落个全尸 。
崇祯皇帝却说:任贼分割,无伤百姓一人 。
人们发现崇祯帝尸体时,见其披发掩面,身穿蓝衣,左足赤露,右着朱靴,衣前书写一段文字:朕自登极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 。
虽朕薄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之误朕也 。
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
如何看待崇祯遗言的发展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公元1677年4月23日),闯王李自成的部队对大明王朝的首都展开全面攻势后不久就顺利进京了,自知无力回天的崇祯帝在煤山自缢 。《明史》说他临终留下了“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的遗诏 。这份遗诏读起来着实让人觉得崇祯帝可怜、可悲,同时又对他怀有对一个爱民帝王的尊重 。但是,这份遗嘱是真的吗?
《明史》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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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全盛版图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明史·庄烈帝》中的记载:“御书衣襟曰:‘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 。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 。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 。’”这份遗嘱中,崇祯帝责备了自己,更责备了那些“大义凛然”的士大夫们,最后一句更让人对他的“君王死社稷”充满同情与尊重 。但是,在《明史》成书之前,有两份可信度较高的文献,却记录了与《明史》完全不同的“崇祯遗言” 。
第一、赵士锦的《甲申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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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起义形势
赵士锦是明代著名学者赵用贤的孙子,他在崇祯十年中进士,并长期在京城为官,李自成入京时他曾经目睹百姓对着大顺军高喊“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而他本人则拒绝归顺大顺政权 。关于“崇祯遗诏”之事,他在《甲申纪事》中写到:“二十二日,贼搜得先帝遗弓于煤山松树下,与内监王承恩对面缢焉,左手书“天子”二字,身穿蓝袖道袍,红裤,一足穿靴,一足靴脱,发俱乱,内相目睹,为予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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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帝殉国处
这段记载的可靠性在于它出自亲眼目睹崇祯帝自缢现场的“内相(即宫中太监)”之口,同时,它也证实了北京城被攻破之际,崇祯曾经想乔装逃跑(所以他穿的并不是龙袍,而是蓝袖道袍) 。崇祯帝自缢时并没有什么遗嘱,他的左手上只有“天子”二字,而这两个字,很可能是王承恩在自杀前写在崇祯手上的,为的是让李自成知道此人乃是大明天子,不可以常礼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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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致逆贼直逼京师,皆诸臣误朕 。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 。任贼分裂,无伤百姓一人 。”
翻译:朕自从登基至今十七年了,反叛贼寇的军队已经逼近京师,虽然我德行浅薄错误,触怒了上天,导致反贼进攻北京,但是主要是我的大臣们耽误了朕 。朕死后,没有脸在黄泉拜见列祖列宗,我自己脱掉皇冠,披散头发以遮盖脸面,听任反贼戕害我的尸体,但是,千万期望不要伤害任何一个百姓 。
崇祯皇帝的第六次罪己诏(颁布时间:崇祯十七年,临终遗言)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绝望无助的崇祯帝强打精神举行了最后一次家宴,当夜酒宴罢后,崇祯帝即安排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炯、四子永王慈焕逃离皇宫 。随后,崇祯帝在宫中亲自持剑砍杀妻妾、女儿,幼女昭仁公主致死,长女长平公主断臂重伤,一生贤德的周皇后于坤宁宫自缢 。十九日凌晨,天将曙明,崇祯揩御笔太监王承恩离开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树下自缢身亡,时年35岁 。死时“以发覆面,白夹蓝袍白细裤,一足跣,一足有绫袜”,衣上以血指书,崇祯帝的临终遗诏这样写道:“朕自登极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致逆贼直逼京师,然皆诸臣之误朕也,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公元1644甲申年的3月19日这一天,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统治华夏中国长达276年的大明王朝的亡国祭日,每逢此日,黄宗羲、顾炎武等明末遗民必沐浴更衣、面向北方、焚香叩首、失声恸哭 。往事如烟,至今已三百六十八年矣,后世人当凭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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