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拘留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不予行政拘留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主要包括: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不予行政拘留情形主要包括哪些】(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推荐阅读
- 堵工地会被拘留多久有哪些依据
- 行政人员钓鱼执法违法吗
- 国考公务员考试考英语么
- 什么是行政化
- 行政赔偿请求该如何提出
- 被看守所拘留会留案底吗
- 拘留7天怎么算时间
- 老赖被拘留了怎么处理
- 被拘留的人可以见家属吗
- 欠钱不还一年能拘留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