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执行中止 , 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 , 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 , 执行程序暂时停止 , 这种情况消失后 , 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 。中止执行的裁定 , 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执行中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申请延期执行的 , 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继承权利义务的等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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