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现在其实不存在买断工龄这种说法了 ,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时的做法 , 一些国企参照员工的工龄、工资等条件 , 与员工协商后 , 一次性支付给一笔钱 , 然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如果回聘到原单位就重签新的合同 , 工龄清零 , 如果没有回聘就等于解除劳动合同 。

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文章插图
1999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
【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所以 , 现在如果有买断工龄的事情 , 那就是违法的 。本次事业单位改制 , 不同地方对于事业单位转企人员的安排政策也不同 , 安徽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提前退休 。工龄满30年或工龄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员 , 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 退休后待遇由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职工退休相关政策审批决定 。
第二、身份置换 。这部分人员失去事业编制 , 改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
第三、解除合同 。还有一部分人员无法安排 , 不能再就业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 每工作1年 , 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 , 六个月到一年间的 , 按一年计算 , 六个月以下的 , 支付半个月工资 。
以上就是我的解答 , 如果同意请点赞关注 。
如果有不同意见 , 欢迎下方评论留言 , 一起探讨!
事业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解除聘用合同 , 达成补偿协议 , 标准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题主买断工龄是不存在的提法 。
这一点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是统一的: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度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没有规定的 , 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
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 , 特别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 整体转为企业时 , 在人员安置方案中 , 往往有这么一条 , 职工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 可按照工作年限获得相应补偿 , 标准为每工作一年 , 补偿一个月工资 。
从实际情况看 , 自愿解除聘用合同的人极少 , 大多数人都是愿意留在事业或者企业体制内的 , 有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 , 效益更好 , 收入更高 , 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会和企业并轨 , 待遇差距慢慢缩小 , 选择工作是明智和实际的 。

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文章插图


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文章插图


事业在编人员买断工龄,事业单位改制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