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 , 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 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 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 , 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 , 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 此时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女方拆迁房离婚分割的规定有什么】(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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