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的

高速公路连环追尾责任一般情况下 , 车辆变道要给变道后后方的车辆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 如果前车变道未给后车留够足够的安全距离 , 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 , 那么前车将要负主要以上的责任 。判断的标准就是 , 前车到底有无过错 。如果前车正常变道 , 并无违法行为 , 后车车速过快 , 或者没有保证安全距离 , 那么后车肯定是负有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 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 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未造成人身伤亡 ,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 可以即行撤离现场 , 恢复交通 ,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 , 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高速公路连环追尾责任如何划分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 , 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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