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司法解释
一房二卖的司法解释是关于法律对于房屋出卖人对房屋进行两次买卖的具体规定 。规定要求房屋出卖人如果将房屋一房二卖就要承担被解除合同并且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推荐阅读
- 一房二卖的产权应该属于哪一方
- 发生一房二卖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 假毒品的司法解释
- 榴莲只开了一房肉其他的可以不开吗
- 榴莲开了一房没熟剩下没开的能熟吗
- 我一房一车,有十万左右存款,在中国什么水平?
- 一房二卖违约应该怎么算违约金呢
- 发生一房二卖怎么办
- 一房多卖怎么处理 「没有办理」一房多卖能过户吗
- 敲诈2000元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