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房地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 虽然有一定的收入 , 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 , 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 。因此 , 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 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 , 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第六条规定 , 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 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
根据上述规定 , 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拨付事业经费 , 包括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和房产 。如果上述单位用于经营的土地和房产 , 以及非国家拨付经费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产 , 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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