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押司(宋江曾任此职)和都头(武松曾任此职)两个官职有何区别?

宋代的押司,是县州府各衙中级管理人,大体类似副秘书长,书记主官,办公室主任这样的职务 。级别较低,县衙押司九品,州府衙押司八品,一般不会超过七品 。但是在他们中间大多数是有老资格的多年吏胥,少部分是主官上任时带来的私聘人员,因此通常具备相对比较宽范的庶务决策权,负责管理零碎开支,人力资源方面工作,所以对下层公务人员有相当大的影响 。

【宋朝的押司(宋江曾任此职)和都头(武松曾任此职)两个官职有何区别?】都头是宋代基层武官,领一都,每都50人相当于加强排,九品级别 。由于中国古代没有专门警/察,所以衙役,监狱差役等人也是类似军人的编制,都头就是这些人员的管理人,大多管辖十来个差役 。

比如一个县所有差役五六十个,分属三四个都头管辖 。衙役都头相当于刑/警队长 。牢狱都头相当于拘/留所长 。武备都头相当于武/装部长,辖本县所属15弓手(宋制,非边境地区,一县最多只能有15名弓手) 。

其他网友观点

押司(大哥宋江曾担任过的职务):属于“吏员”,应该不算是官了,一个县治最多可设6个押司,职能基本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秘书,搞案件的则相当于县级法院的审判厅长,副科级或正股级 。


宋朝的押司(宋江曾任此职)和都头(武松曾任此职)两个官职有何区别?

文章插图

都头(武松、李云、朱仝、雷横担任过的职务):一个县治一般有两个都头,职位略高于押司,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刑侦科长,正科级,照此说来,武松官比宋江大,不过宋江比武松有钱,所以被称为及时雨 。


宋朝的押司(宋江曾任此职)和都头(武松曾任此职)两个官职有何区别?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