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提刑官是几品官

【宋慈提刑官是几品官】宋慈提刑官是四品官 。提刑官是宋代所特有的 , 是“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 。北宋太宗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 , 到真宗朝逐渐制度化 , 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 , “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 。“提刑官”的职能 , 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 , 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 , 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 , 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行为进行弹劾 。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 , 知县可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 , 由知州判决 , 而“提刑官”主要负监督之责;州县的死刑犯要经过“提刑官”的核准 , 提刑司成为地方诉讼案件的最高审理机构 。“提刑官”还负责审理疑难案件 , 平反冤狱 , 以及接受民众的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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